性侵儿童处于冰山下的状态,受害儿童报警的可能性较小。相当一部分儿童没有防性侵意识,缺乏辨识能力。性侵儿童案30%以上是非常熟的人,儿童因此不敢说、不能说、不愿说。
李莹认为,性侵案尤其受侵者是儿童的,法院对精神损害不予考虑,使受害儿童不能得到权利救济。“性侵儿童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可能不多,但对心理伤害很大且持续深远,有些孩子即便当前就出现心理伤害并经过评估,但要经过法庭认可的司法鉴定也很难。她希望这方面法律上能有所突破。”
《涉案金额超4.2亿元!浙江宣判一起海外医疗诈骗案》她遇到不少这种情况,“这就使家长陷入两难,有些受害者是留守儿童、困难家庭,这笔钱对孩子生活会有所帮助,但拿了钱家长就要出具谅解书,但这种伤害没法谅解,孩子和家庭的尊严怎么办?家长因此又不情愿。如果法律明确精神损害赔偿,家长就不用迈这道坎。”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