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过这次诉讼,中驰股份意识到,相比国内企业,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强,他们非常善于运用专利诉讼来限制竞争对手,以此达到打击竞争对手的目的,当力量弱小的民营企业遭受到国外企业的专利恐吓时,往往害怕退缩,以经济赔偿来换取暂时的和平,“国内的一些声屏障制造企业,都因惧怕旭普林的诉讼,已经先行向其缴纳了专利许可费。”
而即使试探性谈判顺利进行,取得预定成果,此后的组阁过程依旧不轻松,而且也并不能保证最终组阁成功。
《央企去产能任务提前完成 多项改革冲刺收官》2014年11月20日,中驰股份一审败诉,被判赔偿旭普林人民币800万元。中驰一方随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。孔女士说,中驰公司认为一审中并未指出涉案两家公司产品实质性的不同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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